深圳长期护理险参保对象


深圳长期护理险参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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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规定,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 。
参保对象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规定,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 。
条例》还参照其他试点城市的做法 ,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 。
除用人单位职工外,进一步将年满十八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 , 并与深圳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相衔接,让更多人群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 。
缴费标准
深圳长期护理险缴费标准
《条例》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
以2019年度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10646元测算,每人全年缴费约为128元,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即各承担约5.3元/月;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折合约10.6元/月 。
【深圳长期护理险参保对象】同时,还规定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 , 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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