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程序一览


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程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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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程序一览,下文就随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
申请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 , 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
申报程序:
1、申请报销的参保人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中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
2、备齐申请资料到其就近的社保分局或管理站提出审核报销申请 , 由社保机构按要求核准报销 。
3、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 , 并看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4、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 , 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逐级审核后支付 。
【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程序一览】以上就是我们带来的内容(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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