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会议纪律制定


学生会会议纪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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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会议纪律制定】(一)社委例会
1、会议内容:社委均要有口头或文字*发言准备,内容主要为小结前一周工作情况 , 讨论并决定下一周及以后*工作计划 。
2、旷会处分:不到者须向社长说明理由,一学期旷会三次者解除其职务 。
3、会议实行签名制度,以便查 。
(二)社员大会
1、会议内容:开会时间、地点、内容因需要而定 , 学期初见面会、学期间临时会和学期末总结会等 。
2、与会要求:开会依*时间进行,绝不拖延,迟到、请假、旷会者须向组织部递交书面解释 。
3、旷会处分:部长、副部长不得迟到 , 迟到一次者提出警告,两次提出严重警告,三次以上者降职 。不得无故旷会,有事必须请假 。请假两次折合一次旷会,一学期旷会三次且理由不充分者 , 或每次迟到者作退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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