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监督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 )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JISC起草和解释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应当按照议事规则向全体业主公示,JISC应当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提交楼代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正式实施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建筑代表大会的决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立即生效 。JISC也可以根据实际变化和业主意见进行修改,按照议事规则提交建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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