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怎么收费标准 拍卖法实施细则*( 二 )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3)品行良好 。
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受聘为拍卖师 。
第十六条拍卖师资格考试,由拍卖行业协会组织 。考试合格后,由拍卖行业协会颁发拍卖师资格证书 。
第十七条拍卖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拍卖行业的自律组织 。拍卖行业协会依照本法和章程对拍卖企业和拍卖师进行监督 。
第十八条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
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
第十九条拍卖人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 。
第二十条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
第二十一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和买受人的身份保密 。
第二十二条拍卖师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
第二十三条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
第二节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
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约定的费用;没有约定的,拍卖人应当支付拍卖的合理费用 。
第三十条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
第三十一条委托人按照约定移交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
第三节投标人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是指参加拍卖标的竞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三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 。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可以自行参加投标,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
第三十五条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查看拍卖标的,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
第三十六条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当其他投标人提出更高的报价时,他们的报价将失去约束力 。
第三十七条竞买人、竞买人、拍卖人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
第四节买方
第三十八条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买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
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经委托人同意,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拍卖标的 。
标的物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其与委托人在第一次拍卖中应当支付的佣金 。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
第四十条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接收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
第四章拍卖程序

第一节拍卖佣金
第四十一条委托拍卖货物或者财产权利时,委托人应当提供拍卖人要求的身份证明、拍卖标的所有权证明或者拍卖标的可以依法处分的证明等材料 。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实 。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估价的,可以进行估价 。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不一致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
(3)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让的时间和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二节拍卖公告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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