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夹死人头夹掉视频 深圳电梯夹死人

深圳电梯撞死人(电梯撞死人剪辑视频)
昨天傍晚,北京丰台区某小区发生“电梯咬人”事件 。58岁的张女士在一楼乘坐电梯时,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在没有关门的情况下突然上升,导致张女士的腿卡在电梯与楼层的夹缝中,被拖至顶楼15楼,造成骨折 。经过抢救,张女士已脱离生命危险 。
△受伤居民正在抢救 。
今天,北京市质监局发布消息 。经初步判断,事故可能是电梯制动力不足所致 。另有媒体报道,电梯合格证已经过期 。
△图片来源:法制晚报(摄影/付丁)
据小区居民介绍,从1991年搬进小区到现在已经25年了,但是电梯一直没有更换过 。很多居民都被这部电梯“关停”了 。
去年6月,有媒体报道了这栋楼电梯“关闭”的消息 。负责电梯运营的方庄物业二分公司回应称,将尽快核实居民反映的情况,并联系产权单位更换电梯 。事情发生已近一年,电梯却未能更换 。终于,昨天的悲剧发生了 。
事故的背后是责任的“停工”!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在我国属于特种设备范畴 。按照法律规定,至少每15天要清洗、润滑、调整、检查一次,每年必须通过质监部门的年检,才能投入运行 。在如此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下,半年多无人维修,产权人一年前的承诺至今未兑现,最终酿成“悲剧”,背后暴露出的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停工”!
回顾过去一年,电梯“咬人”“吃人”的新闻屡见报端——
2016年5月24日,广东深圳宝安区某超市电梯踏板突然塌陷,一名老人左腿不幸被卡住,导致骨折 。
2016年5月21日,北京复兴门某商场自动扶梯因维修人员未规范维修,被一女生大腿划伤25cm 。
2015年10月24日,深圳宝安区某商场内,一名4岁男童被扶梯夹断脚趾 。
2015年7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某酒店电梯发生故障,导致一死一重伤 。
2015年7月26日,湖北省荆州市某商场内,一名年轻母亲因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导致不幸身亡 。
设计和维护的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安全系统 。
可以说电梯是现代生活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之一 。有数据显示,如果保守估计,在城市里每个人每天乘坐一次电梯,中国电梯的日载客量将超过10亿人次 。从建筑云梯到商场、地铁扶梯,电梯已经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交通工具,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
设计缺陷、生产质量、维保水平贯穿电梯运行三个环节,同时拷问电梯安全保障体系!但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维修过程敷衍了事,监管滞后,标准没有针对性...隐患埋伏在各个环节,导致电梯安全形势严峻 。
现实生活中,“问题”电梯公开入市的情况并不多见,但“病电梯”加班加点的情况却屡见不鲜 。这正好印证了“三分产品七分维护”这句话 。由于电梯使用年限长,分布广,相对于厂家的质量监管,对其维保的监管难度相对较大 。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及时通过科技手段实现有效监管 。比如,对电梯的使用、检验和维护要通过联网进行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对老旧电梯的检验和维护,对达到使用年限的电梯要强制报废更换 。
电梯的使用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买卖关系,电梯也不同于普通消费品 。只有保证每个环节的制度,电梯“咬人”的悲剧才不会一再重演 。
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比技术更重要 。
从公共安全的角度来说,责任有时候比技术指标更重要 。
电梯产品的特性决定了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使用管理权和技术管理权(维修、保养、检验)往往由不同的主体行使 。因此,电梯事故责任链往往涉及生产者、使用者、管理者和维保单位等 。一旦发生事故,由于主次责任不清,各主体往往互相推诿,造成责任主体悬空的窘境 。
以老旧电梯为例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去年的抽查,被抽查的2523台老旧电梯中,有7%存在较大隐患 。旅游景区、学校、大型住宅小区、商场老旧电梯存在的问题最多,达到抽查总数的近一半 。电梯年久失修,一直超期运行 。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对电梯管理人的认定争议 。
有的物业公司认为电梯的管理和维护应该由物业单位承担,而业主认为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 。事实上,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