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目录大全 药食同源目录

药食同源目录(药食同源完全目录)
药食同源表(2020年6种新物质最新版)
1.藿香
2.覆盆子
3.薤白
4.薏苡仁
5.铸造
6.橙皮
7.毒蛇
8.新鲜的芦苇根
9.槐花
10.新鲜白茅根
1.酸枣 。
12.香榧
13.蜂蜜
14.蒲公英
15.槐花
16.黑胡椒
17.黑芝麻
18.葛根
19.紫苏籽
20.紫苏属
1.黄精
2.黄色芥子
23.菊苣
24.菊花
25.轻发酵大豆
26.淡竹叶
27.高良姜
28.莲子
29.长发公主(格林童话中的一篇)
30.荷叶
31.易志仁
32.桔梗
33.柑橘
34.桑树
35.香薷属
36.圆佛手柑
37.桃仁
38.茯苓
39.胖大海
40.砂仁
1.栀子花
42.枸杞
43.枳椇
44.生姜(生姜、干姜)
5.鱼腥草
46.绿色水果
47.金银花
48.于立人
【药食同源目录大全 药食同源目录】49.罗汉果
50.大枣(大枣、酸枣、黑枣)
51.昆布
52.麦芽
53.鸡内金
54.阿胶
5.红豆
56.辣椒
57.芡实
58.桑叶
59.牡蛎
60.沙棘
61.杏仁(甜的和苦的)
62.佛手柑
63.余甘子
64.肉桂色
65.肉豆蔻
66.莉莉
67.决明子
68.桂圆肉
69.白色扁豆花
70.白扁豆
71.银杏树
72.白芷
73.欧亚甘草
74.玉竹
75.代花
76.火麻仁
77.木瓜
78.吴梅
79.乌梢蛇
80.马齿苋
81.山楂
82.山药
83.蓟
84.茴香
85.刀豆球蛋白
86.八角茴香
87.丁香
关于当归等6种新物质的公告(2019年第8号) , 当归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草药

备注:《物质清单》所列物质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 ,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 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关于党参等9种既是传统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函〔2019〕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厅、委):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 , 经过安全评估和广泛公众咨询 , 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的生产经营进行试点工作 。各省级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试点方案 。试点计划应包括拟试点的食品和药物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辅助监管措施等 。 , 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再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
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品药品类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
国家卫生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附件:党参等9个试点项目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草药的物质清单 。

备注:省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对试点项目提出食品药品类物质种类、风险监测方案及配套监管措施 ,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 , 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政监管总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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