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遵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 )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
3、买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外观、数量验收;货物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买方签署验收单 。
第六条 货款支付
1、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或
2、【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 【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技术协议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
2、质保期内若有质量问题,卖方负责上门维修 。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响应,并在48小时内无偿解决(修理或更换完毕),否则,每延误一天,卖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超过十天仍未解决,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另找
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风险及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也有权要求退货,由卖方承担退货部分的总金额30%的违约金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向买方交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十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2、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同意由卖方在限期内负责更换或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限期内不能更换或修复完成的,按延期交货处理 。
3、如卖方交付的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尺寸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按本条
第二款处理 。
4、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索赔要求,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2、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
3、本合同有效期为【 】 。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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