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委托经营协议书 饭店外包经营协议书( 七 )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和天信公司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承包经营范围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承包金累计1个月以上的 。
2、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0%支付甲方滞纳金 。
3、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经营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承包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
5、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标的 。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滞纳金 。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经营的场所,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交纳10万元(大写:)的定金 。本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万元(大写:),用于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无法足额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则本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纳的10万元定金甲方不退还 。本合同生效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包括10万元定金)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
2、甲方截止20__年4月1日前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0__年4月1日起之后因本合同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
3、乙方必须承担经营承包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伤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电气安全事故、盗抢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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