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篇( 四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劳 动 用 工 登 记 证 编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2、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
1、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
3、不定时工作制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 。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
2、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
3、其他形式 。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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