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一小区11只宠物犬相继被毒死「牡丹江落水狗」( 二 )


遛狗不牵绳的问题在中国城市里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新京报评论”发表了题为《用异烟肼毒狗无法倒逼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逐一反驳了“紫竹张先生”的观点,文章认为,许多人激赏毒狗行为,是因为没有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和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首先,异烟肼并非如“紫竹张先生”所言,对人体完全无害 。在世界卫生组织于2017年1月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异烟肼赫然在列,此外,服用异烟肼还可能造成过敏反应和副作用,因此它一直被当做处方药使用,有严格的使用门槛 。

牡丹江一小区11只宠物犬相继被毒死「牡丹江落水狗」

文章插图
其次,对于投放含有异烟肼的饵料这种行为,法律并非无能为力 。《刑法》中有“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投放危害“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入刑 。
文章指出,将含有致癌物、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处方药夹杂食物在公共区域随意投放,其潜在危险不言而喻,比投毒更温和并不意味着它完全合法合理,如果小孩误食,后果同样不堪设想 。而在安全考量之外,伤害作为私产的宠物犬,也存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的法律风险 。
至于异烟肼毒狗能否倒逼养狗文明进步的问题,文章指出,用异烟肼毒狗本身就谈不上文明,甚至很野蛮,以此来倒逼养狗文明进步,本身就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 。犬只管理是一个公共议题,有专门对口的管理部门,只是在现实中,犬只管理制度虚置,加上执法不严,导致矛盾激化,民间才会出现这类私力反制的手段 。但私力救济应以法律为限,不能威胁公共安全或损害他人财物,否则不但不能解决城市养狗问题,还会将犬只管理推向更加难以收拾的局面 。
掺有异烟肼的香肠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专栏作家刘远举在为“腾讯大家”撰写的评论中则认为,异烟肼毒狗是正义旗号下的杀戮游戏 。刘举远指出,在法治不完善的情况下,私力救济必不可少,甚至是推动法治进步的一个动力,但私力救济手段的程度和范围,则必须有一个限度,私刑的正义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是“同等规格的报复”,一旦越过这个界限,就谈不上正义了 。
刘远举认为,异烟肼毒狗显然已经超过了正义的限度 。首先,如果狗对人的威胁是急迫的,例如狗已经扑上来了或者正在咬人,那么任何手段都是合法、合理的;然而遛狗不牵绳造成的危险并不是急迫的,而是潜在的、概率的 。同时,很多狗主人把狗当成家庭成员,甚至亲昵地称之为孩子,他们从狗身上获取的,是最基本的情感慰藉,因此,狗被夺走生命给这些家庭带来的痛苦,显然超过了不牵绳遛狗的过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惩罚 。更何况,狗捡食地上的东西,只需短短数秒,即便有主人牵着,也仍然无法杜绝吞下毒饵的可能性 。
【牡丹江一小区11只宠物犬相继被毒死「牡丹江落水狗」】在刘远举看来,当私力救济的程度过当,范围也牵连无辜的时候,它必将丧失其正当性 。这时,私力救济背后显露的就是对弱者的残忍与冷酷 。投毒者在暗处,狗主人和狗在明处,这时二者之间的强弱对比显然发生了反转 。正是凭借着这种强势地位,投毒者才变得更加残忍,手段也显得更加极端化 。那么这些以维护规则的名义涉嫌犯罪的人,到底是为了捍卫正义,还是为了释放一种残忍的快意呢?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面对类似不文明养狗的问题,本应是公民组织起来,寻求有关部门解决,或者如一些西方国家一样,设立一些可以放开遛狗的公共空间 。但我们的现实却是,面对制度性问题,人们不去寻求集体行动的可能性,而是通过互联网匿名传递仇恨情绪、集结戾气,最终选择诉诸丛林法则,引发一场霍布斯笔下“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 。更令人忧虑的是,一些自媒体为了赚取流量,不惜放大这种戾气,诱导甚至煽动网友,被煽动的人可能因为毒狗而获刑 。这些自媒体收割了流量,却不需为其言论承担责任 。
《小偷家族》
爱是要有所附丽的,但它未必就是血缘
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的日本电影《小偷家族》日前在中国上映,这部由是枝裕和导演的艺术电影在中国已经获得了八千多万的票房,算是不错的商业成绩 。同时,导演对现实的关注和悲悯以及影片涉及的“非传统家庭”主题,也在观众和影评人中间引发了许多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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