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盘销售的合同范本( 二 )


第五条:佣金结算方式
5-1、甲乙双方具体结算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5-2、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
5-3、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及银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计取;
5-4、分期付款达到合同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应比例的80%进行计取;
5-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第六条:奖励与惩罚
6-1、乙方销售房屋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90%及其以上,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1个点即% 。在4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的100%,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2个点即% 。
6-2、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达不到总 *** 面积的90%(不包括车库和储藏间),*** 费按%提取 。
6-3、在合同销售期间内,乙方销售缓慢或给甲方楼盘销售造成损失,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但要在合同终止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
第七条:退房处理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100%,同时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并且甲方应额外按照已交房款5%给予乙方做为经济补偿,客户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包补 。
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补客户已交房款5%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给甲方 。
7-3、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
第八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复印件
8-1、甲方的营业执照 。
8-2、上级有关批准文件 。
8-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
8-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8-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
8-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8-7、商品房欲售许可证 。
8-8、楼盘规划图和建筑施工图纸 。
8-9、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销售成品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
8-10、房屋销售明细表 。
第九条:其他
9-1、甲方(乙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果发生重卖现象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应及时将准购房户的详细资料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准购房户的姓名、***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及所买详细楼号等 。
9-2、销售期间甲乙双方商定,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收缴房款和定金 。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购房定金、购房款 。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发票所收款项,如交付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手续 。
没有甲方的收款手续的,乙方独自所收款项给购房户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同时,应按甲方规定的 *** 签订,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非经甲方盖章签字的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经济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
9-3、在销售期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
9-4、在销售期间,乙方因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纠纷以及与销售有关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
9-5、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客户***制度,确保客户的售房款以及足额缴纳,并划拨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挪为它用 。
9-6、甲方(乙方)对乙方(甲方)企业的合作事项必须进行保密,如果出现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双方合作事项,由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甲方)的所有损失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甲方楼盘销售无关的商业行为,一经发现,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给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协助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其办证费用按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由乙方组织购房户向甲方交付 。
9-9、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甲方指定委托人在乙方销售业绩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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