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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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 持续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 , 确保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科学指导学生选课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通知】选课走班工作要坚持学生自主选课原则 , 不得强迫学生进行学科组合选择 , 允许学生经慎重考虑后在高考报名前更换选择科目 。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科学指导 , 通过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 , 指导学生科学认识自己的志向、兴趣、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 , 引导学生把个人理想与国家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 , 充分了解高校专业设置、科目选择要求和各专业的学习与未来发展 , 充分征求教师、家长的意见 , 引导科学选择科目 。
二、严格规范学校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高中学校规范组织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 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配套制度 , 根据实际研究制定选课走班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 确定有关科目的学分设置、课程安排和走班办法等;要改革单一行政班管理模式 , 建立适应选课走班教学要求的教学管理模式和教学评价制度;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 , 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 , 帮助学生形成适合个性特点的课程修习方案和人生发展规划 , 从高二上学期开始进行选课走班 , 严禁提前选课走班;要加强家校沟通 , 共同做好学生选课走班工作 。
三、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对学校课程资源、校舍数量、师资配备、设备设施等进行测算分析 , 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 , 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 确保选课走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要根据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等政策要求 , 做好学校条件保障和管理保障 。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 对提前进行选课走班、限制学生课程自主选择权等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 。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违规情节程度 , 对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 。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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