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渝北中小学招生政策 渝北区入学政策( 四 )


(六)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情况
1 .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区教委将进行逐―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2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巿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受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入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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