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号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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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第8号 成都市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一、车站、超市、餐馆、酒店、文体旅场所、商务楼宇、各类门店等公共空间、经营场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小区入口,必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 。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不戴口罩或不提醒消费者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直至停业整顿 。
二、即日起,暂停麻将馆等密闭场所经营活动,暂停坝坝舞、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会展、论坛等聚集性活动 。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
三、外地来(返)蓉人员、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新都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宾馆主动报备,并按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 。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
四、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药店要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药”等购买人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 。
五、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出门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主动做好疫苗接种 。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六、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对因执行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严格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重要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因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关联人员,新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正按规范采取措施积极处置 。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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