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稿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能够利用到讲话稿的场合越来越多,讲话稿是领导人在开会前所作的讲话的稿件 。你所见过的讲话稿是什么样的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方便大家学习 。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会议,就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秩序健康发展 。时至4月,新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续建项目也将陆续复工,因此召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显得十分必要,又极为迫切 。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深入查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
近年,全县投入建设力度加大,为我县建筑业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空间,建筑业发展迅速,全县建筑业整体建设水平较过去得到较大提升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近几年建设量特别大,建设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差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亟待加强 。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履职情况差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淡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各自职责不明确,岗位人员缺岗和履职不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
部分建设单位履职不能到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管理不严,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特别是个别建设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 。极个别工程连最基本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都不办理,暴露的问题十分严重 。

部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待健全,部分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投入不足,质量管理体系难以正常运行,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质量安全要求不严,没有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一线操作人员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出现一个技术人员负责多个项目施工管理的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未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部分建筑企业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把关不严,建筑材料送检不及时及送检批次不够,有边用边检情况,没有严格执行复检制度,未按规定批次和数量见证送检;一些检验机构对进场材料、设施设备验收不规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造成质量隐患,复检不合格材料后续技术处理不及时 。
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能到位,总监巡查次数较少,甚至有些项目开工到竣工总监一次都没来过;监理企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现场监理人员技术水平低,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监理企业人员普遍不足且流动性大,监理人员未熟练掌握标准规范;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日志记录简单,不能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对有关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二)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通病,质量控制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在砌体灰缝不均匀,砂浆强度低,钢筋混凝土有蜂窝麻面、露筋、涨膜现象,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按照个人意愿随意调整,整体水泥地面起砂,起粉还有发生,拉结筋数量、间距、长度不符合规范,构造柱位移,外脚手架安装不规范,临时用电设置不到位等隐患较普遍 。
(三)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 。一些监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的思想,不能正确处理加快工程建设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之间的关系,片面追究经济指标和建设速度,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部分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也没有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责任意识不到位,侥幸心理非常严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忽略各项质量安全防范措施,工人安全无保障 。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对工程项目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检查制度不落实 。个别企业只收管理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从不对项目进行检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依据国家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____]124号)的规定,坚决落实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凡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