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9号 亳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9号 亳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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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9号 亳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9号)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建筑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筑工地须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实施闭环管理,非必要不外出 。倡导广大工友清明期间不返乡祭扫 。严控工地人员用餐、住宿、办公聚集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继续实施每周两次核酸检测 。
二、清明节期间,在亳高校、中职学校和其他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尽量做到不离亳 。精心做好师生生活服务保障 。从严加强校园后勤服务部门及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
三、各快递公司、外卖平台要保障员工每日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做好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 。快递和外卖从业人员在取、装、运、送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寄送时减少近距离接触、交谈,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各平台公司要加密快递和外卖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每周检测两次,地方政府要予以支持配合 。
四、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各地要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做到党政同责、齐抓共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责任,对所辖行业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暗访督查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扫码、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扫码、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 。对恶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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