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 )


(三)考试地点 。各本科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将专升本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
(四)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各本科高校于5月5日前将成绩录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
九、录取
各本科高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 。
(一)免试生录取 。免试生的录取工作提前进行,须于4月15日前全部完成 。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及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考生分别按照附件2、3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本科高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 。
(二)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15日左右进行 。各本科高校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 。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
(四)追加计划 。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 。有关学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
(五)公示 。录取结束后,本科高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各本科高校于6月5日左右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六)毕业资格审核 。7月5日前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并由本科高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本科高校及高职(专科)高校要加强工作衔接,共同做好专升本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
(一)高职(专科)毕业 。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 。本科高校9月30日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学生入校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其中,“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实行单独课程体系,单独培养方案,独立组班授课 。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
十一、工作要求
专升本考试招生是保障机会均等、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 。各高校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2022年专升本各项工作任务 。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具体指导下,由本科高校和高职(专科)高校负责组织实施 。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对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及负责资格审核、招生考试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校相关工作负全责 。各高校要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校级统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升本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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