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娄底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4月1日娄底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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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近期全国大部分省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 , 特别是上海、吉林、广东等省(市、自治区)外溢风险较大 。娄底疾控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有序流动 , 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来(返)娄人员必须配合落实好以下措施:
1.对从上海市全市 , 吉林省吉林市全市、长春市全市 , 福建省泉州市全市 , 江西省南昌市全市来(返)娄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 核酸检测6次的健康管理措施 。
2.对从以下省份部分地区来(返)娄人员也需执行如上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措施:广东省、吉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天津市、河北省、甘肃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权威信息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的更新 。
3.对我省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市州来(返)娄 , 根据风险程度 , 分类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
4.请全体市民 , 并请市民朋友提醒在外的亲友 , 近期非必要不离娄、非必要不来(返)娄 。必要离娄的 , 需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 , 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必须来(返)娄的 , 务必提前2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的“入湘报备”页面报备 , 并主动联系目的地社区进行信息报备 , 配合社区落实健康服务措施 。
5.我市已在各交通场站和高速出口设置了交通健康服务站 , 竭诚为来(返)娄人员提供测温查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查验、抗原检测及核酸采样等健康服务 , 请来(返)娄人员主动配合 。
6.来(返)娄人员必须在抵娄后24小时之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来(返)娄后14天内请加强对自己及家人/同住人员等健康监测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 , 必须戴好口罩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第一时间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
请全体市民和来(返)娄人员主动落实和配合以上防疫要求 。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娄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日
【4月1日娄底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原文链接>>>娄底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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