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关于继续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辽源市关于继续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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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坚固屏障 , 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辽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 在辽源市全域范围内继续实施静态管理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辽源市关于继续实施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一、除市里指定的重点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 , 所有企业继续停业 。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超市、药店、特需医疗机构之外 , 其他商户继续停业 。
二、机关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居家办公 , 除参与疫情防控和重点民生保障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之外 , 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 。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其他必要的流动人员 , 需持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具的工作证明出入 。
三、全市居民小区(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 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1人外出采购必要的生活物资 , 有特殊出入需求的居民 , 由社区(村)从严管控 。凡未参加3月20日全员核酸检测的 , 一律不允许出入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 。
四、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所有培训机构继续全部停课 , 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 。
五、继续实行静态交通管制 , 除公务用车、防疫及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外 , 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继续停止上路行驶 , 一经发现立即劝返 , 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
静态管理解除时间以另行通告为准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 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 凡是不执行静态管理规定 , 破坏物理隔离设施、拒不配合管控要求及违反上述规定者 , 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 。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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