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多地公布政府指导价 学科类教培机构很快“持证上岗”?( 二 )


地方纷纷加强预收费管理
中新财经注意到 , 针对以往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现象 , 部分地区在发布收费标准的同时 , 也对预收费提出了明确规定 。
1月5日 , 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根据办法 , 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立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 。 机构自主在注册地选择一家银行开设唯一的户名为“单位名称+预收费资金托管专户”的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 , 专门用于收缴学员预付费用 , 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机构总部不得划转、归集分支机构预收费资金 。
在收费方面 , 《办法》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当协调一致 。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 , 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 , 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 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 , 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 , 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 且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 。
此外 , 浙江还明确机构不得诱导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费用 。 (完)
编辑:吴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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