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发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机制

1月10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最高检获悉 , 最高检与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 , 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
《工作规定》指出 ,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检察机关 , 推动法治资源均衡发展 , 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配置 , 鼓励和支持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
《工作规定》强调 ,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 应当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 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 。
协助帮扶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矫治教育
《工作规定》明确 , 具体履行以下六个方面的职责:
一是联系学校实际 , 结合学生特点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是指导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 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 协助帮扶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学生 , 协调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
三是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协助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或者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管理教育或者矫治教育;
四是会同学校、相关部门 , 联合司法社工等对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 , 以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实施精准帮教 , 根据需要对涉罪未成年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五是协助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 , 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 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 , 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 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提出意见建议 , 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 维护学校周边社会秩序;
【校园欺凌|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发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机制】六是指导、协助学校、教师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
参与制定完善学生权益保护制度
为学校、教职工和家长开展专题培训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工作规定》还明确 ,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 具体包括:参与制定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以案释法 , 开设法治课程、举办法治讲座、专题报告会等法治教育活动;组织案例情景模拟、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体验活动等 。
《工作规定》提出 ,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 可协助校园网站等平台开设法治宣传教育栏目 , 举办主题班会、研讨会、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法治学习活动;协助开展优秀法治班级、法治模范学生创建活动 , 以及少年法学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法治社团活动;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 , 收集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法治需求和案件线索 , 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结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社会治理 , 为学校、教职工、家长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等等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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