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采访人员 高毅哲)近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 , 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 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
【侵害|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 , 截至2021年9月底 , 全国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 实现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 , 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 比如 , 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 , 履职内容和履职方式不明确等 , 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 ,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
《工作规定》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履职方式、任职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作出具体规定 。 《工作规定》要求 ,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 , 建立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机制 , 统筹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 。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 负责本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 。 检察机关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 , 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 , 推动形成法治合力 。
《工作规定》强调 ,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 应当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 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 。
作者:高毅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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