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选购需认清“四证”

红木家具选购需认清“四证”是家具入围红木家具的基本条件,选购首要工作是如何不被商家所蒙骗,这主要体现在产品的材质构成与工艺质量两方面,认清以下“四证”是防止被蒙骗的基本措施 。

红木家具选购需认清“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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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选购需认清“四证”】1.林木树种鉴定证书:鉴定证书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颁发,如中国林科院、知名林业大学等 。鉴定证书必须包含木材的中文名和拉丁名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目前国内基本没有大量生产红木家具的木材资源,大部分依赖进口 。如果不能出具木材进口报关单,家具材料要么走私入境,要么造假 。如果走私入境,木材的等级、质量、检疫都无法保证,相应的家具材料质量也无法保证 。
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由当地市级以上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作为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证明文件,不仅是流通领域质量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程序,也是众多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
4.产品说明书:制造商根据国家法律要求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规范性描述 。规范只有在咨询当地市级以上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后才能发布 。本手册所述实施标准应为GB/T 18107-2000红木、GB/T 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东南亚热带木材、非洲热带木材、拉丁美洲热带木材等 。技术应为QB/t 2385-1998(2008年9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和QB/t 2385-2008(2008年9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 。以上四个证书缺一不可,没有任何证书的产品材质或质量都要严肃质疑 。
此外,部分品牌实力强、开发创新能力强的厂商,其产品设计新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产品设计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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