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专家:高考改革中不应过度放大学生的选择权

作者:陈志文(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江西、甘肃等第四批新高考改革地区正式启动,采用的方案基本上与第三批保持一致,即“3+1+2”模式 。考生仍需在物理与历史两科中限选一门,然后才能在其余4科中选择2科作为选考科目 。
这是新高考改革沉寂2年后的再次启动 。
针对“3+1+2”方案化学选考人数再次下降的新情况,此次并未作出进一步的选科方案调整 。
没有调整,并不代表着忽视了这一问题,而是采取了其他策略,以不变应万变 。
7月,教育部正式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和2017年底试行的《指引》相比,这个《指引》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
两个方案对比,新指引明显加强了对物理和化学科目的选择要求 。有两点比较突出:首先,对报考经济、金融、管理类的一些专业增加选考物理的要求,包括医学专业,过去中医可以不选物理,现在要求选考物理;第二,对于大多数理工科专业,要求选考化学 。比如过去计算机可以不选化学,现在必选化学 。也就是说,虽然方案仍是“3+1+2”,但因为加强学科专业上选考限制,有人评价说,对于理工科专业,实际上变成了“3+2+1” 。
【高考改革|专家:高考改革中不应过度放大学生的选择权】当然,对于政治的选考要求也有所加强 。
很明显,第四批高考改革从现实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对学生的选科作出了实际上更为严格的限制 。这一调整显然不仅仅是针对第四批高考改革省份,而是今后所有地区和考生,所有的改革方案和模式都适用,以不变应万变 。
这一做法不仅是明智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
2014年,新高考改革正式启动,强调了学生的选择权:除“语数外”之外,考生可自由地在“史地政物化生”6门学科中自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浙江多一门信息技术,故为“7选3”),计入高考录取分数 。我们俗称为“3+3方案” 。
2017年,新高考第一次在浙江、上海落地 。高考改革政策本来希望孩子能选择自己最喜欢、最擅长的科目,但多数孩子选择的是自己最能拿高分的科目,从而出现了严重的功利性选科现象 。因为不分文理,分数最大化,但物理因其投入产出低,学习难度相对较高,被大量考生弃考 。这就是震动业界的物理选考人数下降问题 。
物理学科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是6门备选中任何一个学科都无法替代的,物理选考人数下降也为高校理工科人才的培养带来了难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遏制功利选科,教育部根据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及时公布《指引(试行)》版的同时,2018年第三批8省启动改革时(正式公开宣布已经是2019年),将“3+3”方案调整为“3+1+2”,把物理与历史列为限选科目,即首先需要在物理与历史两科中二选一,然后才能在后四门中自选两门 。
这一方案保护物理的目的非常明显 。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了进一步的限制 。
这一方案在对考生的选择权作出必要限制的同时,对高考改革的资源成本是一次有效的降低,即学科选择组合从理论上的20种降至12种,为顺利推动高考提供了现实的便利 。
但这一方案,并没有从根本性上解决功利选科的问题 。在采用这一方案之初,就有很多人担心,保护了物理,难度位居第二的化学就可能成为学生再次弃选的科目,功利算计的目标 。
新方案公布不久,江苏就曝出化学选考人数大幅下降,重演浙江物理选考人数显著失衡的一幕 。网络传闻,第一年江苏考生化学选考人数占比仅有14% 。这一数字并未得到江苏相关方面的确认,但日前江苏相关部门公开谈到了化学选考人数比例过低的问题,并呼吁家长和考生不要功利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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