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筑牢未成年人防范侵害防火墙

今年暑期 , 蓟州区检察院的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官们采取多种方式 , 筑牢未成年人防范侵害的防火墙 , 为迷途少年提供帮助 , 激发孩子们的学法兴趣 , 让孩子们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
生动课堂
帮助孩子远离侵害
7月下旬 , 未检检察官来到童话之城幼儿园 , 为孩子们送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防性侵安全讲座 。 讲座中 , 未检检察官根据孩子的年龄、心理特点 , 围绕“保护我们的身体的小秘密” , 通过讲述小故事《不做沉默的小绵羊》、做“我说你指”小游戏、图文展示、问答互动等方式 , 引导小朋友们认识自己的身体和隐私部位 , 建立性别意识 , 认识哪些是性侵行为 , 教导他们如何防范性侵害以及遇到危险时该怎么做 , 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 这样生动有趣的小课堂 , 在蓟州的幼儿园、学校里流动开讲 , 有效提升了孩子们保护身体隐私部位的意识 , 也进一步提升了孩子们防范性侵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
积极帮教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于没有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 , 可以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 , 即合适保证人制度 。 该项制度旨在为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指定合适保证人 , 由合适保证人负责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期间的临时监管、帮教教育 。
为了规范执法办案程序 , 保证涉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及诉讼顺利进行 , 蓟州区检察院专门聘任了13名品行良好、具备基本法律素养、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适保证人 。 这13名合适保证人来自各行各业 , 有专业社会工作者、观护基地帮教人员、共青团干部及志愿者等 。 为了让这些“合适成年人”更好地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 未检检察官对他们进行了培训 , 详细讲解了“合适成年人”的法律渊源、权利、义务、参与程序等内容 。 聘用“合适成年人” , 将更好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 挽救迷途的少年 。
紧贴实际
守护孩子人身安全
暑假期间 , 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一直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 。 为此 , 蓟州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专门开发了暑期安全法治教育课程 , 立足暑期安全话题 , 从远离打架斗殴、青少年网络安全、防范学生溺水、防范危险化学品等方面 , 有针对性地展开详细讲解 。 课程中选取的案例紧贴学生生活实际 , 特别受同学们欢迎 。
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学法兴趣 , 蓟州区检察院还开展了“我是小小检察官”活动 , 邀请辖区的小学生走进检察院 , 参观未检工作室 , 体验未检工作室心理沙盘、体感沙发、橡胶人等设施 , 学习知识、放松身心 。 在“模拟法庭”上 , 同学们划分角色、分析案情、准备法律文书、开庭审理 , 沉浸式模拟刑事审判全过程 , 不仅了解了审判工作 , 也提高了法治观念 , 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 。
【侵害|筑牢未成年人防范侵害防火墙】本报采访人员 王赫岩
通讯员 耿春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