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枣庄峄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来了

峄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各位家长朋友: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现对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今年,峄城区中小学8月15日开始发布招生简章和家长操作流程,16日-18日进行报名工作,具体请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流程。请您留意网上报名时间,切勿错过!如有问题,请拨打相关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各校招生电话请见附件1)
一、小学入学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市适龄儿童状况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凡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城区小学学区划分(见2021年峄城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附件2)
(三)镇(街)小学招生
1.以适龄儿童的户籍为依据,原则上各小学服务范围保持不变。
2.招生工作由镇(街)学区组织实施,招生时间与城区学校应保持同步。
二、初中入学
(一)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见2021年峄城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附件2)
(二)镇(街)初中学校招生
1.镇(街)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直升学区初中学校的方式进行。
2.招生时间原则上应与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同步,具体由各镇(街)学区会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本区,在招生学位有余额时,可跨区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2.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坚决杜绝掐尖行为。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四、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的规定执行, “非峄城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2.凡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到对应地址服务小学就读。初中入学采取定点学校提供初中学位,学区分布参考附件2。
3.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证信息;②父母双方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满一年以上。
五、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读;中、重度智残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有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按照“零拒绝”“全覆盖”“一人一案”的原则,确保所有具备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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