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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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采访人员从省教育厅了解到 ,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统筹管理 , 优化师资配置 , 促进县域内教育协调发展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出炉 , 即日起施行 。 意见明确 , 我省将创新教职工编制配备 , 每2-3年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

教育|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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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该意见实施范围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参照执行 。 意见明确 , 我省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 , 全面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归口管理 , 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 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切实落实中小学的用人自主权 ,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 充分调动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 , 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我省将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 结合实际制定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 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市域内调剂力度 , 在不突破市级事业编制总量前提下 , 向中小学教师队伍倾斜 。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制度 , 鼓励县(市、区)探索设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临时周转专户 , 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 。 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 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 。
将每2-3年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 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 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聘用代课人员 。
【教育|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 调整优化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 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 , 按照相关原则统一核定县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 , 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 , 按照学校规模、班额等情况 , 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 , 并结合相关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在现行标准基础上 , 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适当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
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完善按岗聘用制度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 , 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一管理、按需配备 , 学校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 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 , 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 , 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 , 鼓励各学校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 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活力 。 严禁未经审批备案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
优化考核评价机制 。 加强教师岗位考核 , 依据岗位职责 , 制定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 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 突出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资格注册、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薪酬分配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
意见明确 , 教师补充配备优先保障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以及体音美、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需要 。 鼓励各地探索通过先面试后笔试 , 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聘用等方式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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