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天津市和平区: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


初中|天津市和平区: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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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 天津市和平区发布了“天津市和平区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调整办法” , 就和平区小学就学和初中入学政策作如下调整 。
一、调整小学登记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 , 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 , 并设政策过渡期 。 2022年入学 , 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2023年、2024年入学 , 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持有;2025年及以后入学 , 须持有满三年 。 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 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 , 不受影响 。
持有房产不满三年 , 确因特殊实际困难 , 适龄儿童无法在天津市其他区落户入学的 , 须提供相关证明 , 小学入学、初中入学在区内统筹安排 。
二、调整小学申请转入条件
小学其他年级申请转入 , 须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 。 房产在2021年9月1日当日及以后持有的 , 须持有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 。 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 。 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持有房产的 , 不受影响 。
三、调整初中派位录取条件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 , 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毕业登记时 , 须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 , 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 , 否则将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 ,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 。 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 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 , 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
【初中|天津市和平区:小学一年级登记入学须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满三年】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 , 以当年政策为准 。 (总台采访人员 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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