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实施 超前超标培训将被问责


制度|《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实施 超前超标培训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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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程铭劼 赵博宇)9月1日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从今起正式实施 , 该办法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 , 9月1日起实施 。 据悉 ,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 对督导工作的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了规定;同时 , 文件还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 , 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
具体来看 , 《问责办法》共有六章、29条 , 从明确问责对象、问责主体、问责内容和问责方式四方面 , 对教育督导问责作出系统制度设计 。 据《问责办法》显示: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 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 , 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 侵害师生合法权益 , 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时 , 应予以问责 。
此外 , 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单位或个人 , 在督导问责时将被从重处理 。 即:隐瞒事实真相 , 阻挠、干扰或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对举报人、控告人、检举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被问责后 , 仍不纠正错误或不落实整改任务;一年内被教育督导问责两次及以上;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
【制度|《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今起实施 超前超标培训将被问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 , 出台《问责办法》 , 是教育督导“长牙齿”的重要举措 , 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 “为推动《问责办法》尽快落实落地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问责办法》的解读和培训 , 督促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 全面启动问责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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