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北大两次发函要求更名,学校和教育局回应了( 二 )


采访人员注意到,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即北大发函中所称的含有“北大培文”字样的三家公司之一。
该负责人称,学校更名不仅涉及过往协议变更的复杂情况,更涉及到数千学生与家长的切身感受与社会情绪。目前集团已经派人前往北大沟通,如果可以沿用校名固然好,若是相关政策不允许,届时将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进行变化。
知情人士:校方所提供资料不能证明授权许可
在北京大学发函至宁德市教育局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相继提供了2014年9月29日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关于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为北京大学直属一级全资公司”的证明、上述两份协议、2018年6月5日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给予阳光博雅教育的品牌授权书等材料。
但在2016年5月,北京大学就已发布《关于校办企业举办教育及培训机构的重要通知》,明确说明:“即日起,在北京大学有关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各下属企业不得举办新的使用北京大学名称(即出现‘北京大学’‘北大’字样)的各类教育及培训机构”。
北京大学2018年的函件亦指出,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是北京大学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并非北京大学二级机构;正在使用“北大”冠名的应在3-5年逐步取消冠名,任何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北大”名称或北大标识进行招生宣传。
知情人士称,“关于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为北京大学直属一级全资公司”的证明系2014年9月29日出具的,已不具有法律时效性;品牌授权书、“北大培文”商标注册证及协议等,并不能证明北京大学授权许可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使用“北京大学”“北大”的名义对外开展合作办学。
宁德教育局:将重新审查商标和授权
对于“宁德北大培文学校”校名一事,宁德市教育局回应称,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取得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北大培文”商标,依据相关法规,该公司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根据阳光博雅与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合作协议,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由宁德博雅举办并筹措办学经费,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授权学校使用“北大培文”品牌,因此教育局于2018年7月5日批准学校筹设,2019年8月1日批准其正式设立。
北大|北大两次发函要求更名,学校和教育局回应了】对于北大发函一事,宁德市教育局表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宁德教育局、蕉城区政府等有关负责人于近期前往北京大学及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宁德北大培文学校使用“北大培文”注册商标及授权委托情况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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