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停车杆砸到能索赔吗 停车杆砸人致死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停车杆砸人致死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被停车杆砸到能索赔吗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停车杆砸伤人是谁责任停车杆砸人由停车场经营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经营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之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之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被停车杆砸到能索赔吗  停车杆砸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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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目前我国法律,停车场升降栏杆砸到人头,停车场是否应该赔偿?那要看情况,如果停车场没过错,不用赔偿 。比如,已经明确提示是车行道,但人一定要走车行道造成伤害,停车场不负责 。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停车场管理人员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如何赔偿 。
首先,停车场作为公共场所,如停车场管理者(停车场的管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向承担赔偿责任 。停车场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三个方面:
1、应该提醒行人注意电子升降闸门,可以通过设置安全提示牌来进行提醒;
2、有人因为电子升降闸门受伤应及时救助 。如果停车场管理人员已尽到责任,则对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其次,作为成年人,应当对于电子升降闸门可能引起的危害行使注意义务,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如果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其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
最后,如停车场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可以要求停车场管理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 。
【个人建议】
建议大家不要在停车场升降栏下面走,要遵守交通规则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3停车杆砸人致死死亡原因是什么?龚先生的母亲方女士去昌平区沙河镇某大厦办事,骑电动自行车路过门卫时被放行的停车杆砸伤倒地,后方女士因病情加重死亡 。龚先生于是将大厦的物业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1万余元 。5月4日上午,该案在昌平法院公开开庭 。
原告龚先生诉称,2017年5月12日上午,母亲方女士去昌平区沙河镇某大厦办事,骑电动自行车路过门卫时被放行的停车杆砸伤倒地,当即被送往急救中心抢救 。后方女士转至沙河某医院,住院期间仍昏迷不醒 。2018年2月3日,方女士因病情加重死亡 。龚先生将大厦的物业公司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物业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共161万余元 。
在法庭上,龚先生一方表示,方女士脑部血管破裂,长期昏迷缺氧去世 。事发之前,方女士身体状况良好,没有特殊重大疾病 。当天,方女士去银行办银行卡,当时在银行办业务的人很多,方女士的女儿先去排队 。上午9点半的时候方女士还和女儿通过 ***,但是等到10时40分时方女士还没有到银行 。此时,方女士的女儿再给方女士打 *** 时,才从接 *** 的保安处得知方女士出了事 。
龚先生一方认为,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对方女士的死亡存在过错 。事发五六分钟后保安才出现,整个门卫处没有任何警示牌和警示措施 。被告安装的栏杆是机械的,方女士当时在一辆车后面3米左右,方女士碰到栏杆后,栏杆自动往上弹起来了,导致方女士大脑受损,如果是人工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此外,方女士受伤后,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及时抢救,连救护车都是方女士的女儿打 *** 叫的,导致方女士被送到医院时,错过了更佳抢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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