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邯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创A扬帆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公告


招生|邯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创A扬帆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公告


为维护我区正常招生秩序经研究现对创A扬帆初中学校违规招生问题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八)违反规定招生或者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之规定对创A扬帆初中学校2021年度检查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责令2022-2023学年度停止初中招生一年现向社会公告
【招生|邯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创A扬帆初中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情况的公告】邯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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