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为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赋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在总则第四条中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 ”这一规定明确了《促进法》的立法宗旨是为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赋能 。 国家通过立法支持家庭 ,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促进父母成为教育者
帮助父母成为自觉的教育者 。 理性自觉是一种高度觉悟的境界 , 父母作为教育者的理性自觉 , 首先体现在有清醒的教育意识 , 知道如何培养孩子 , 知晓应该做什么和为什么要去做;其次是自觉的教育行为 , 在家庭生活中 , 父母的身教重于言教 , 父母有意识约束自己的行为就是具体的体现 。 最后还体现在父母教育孩子主动的责任与担当 。
【教育|为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赋能】帮助父母成为有实践智慧的教育者 。 实践智慧是面向实践活动的推理 , 是一种把握具体行动特征的实践性直观 , 并以此寻求如何达到目的的途径和手段 。
教育者的实践智慧主要体现在:根据孩子个性特点开展家庭教育 , 尊重孩子的个性偏好、认知特点和兴趣爱好 , 帮助孩子做出家庭学习选择 , 比如指导孩子选择社会教育资源 , 参观博物馆美术馆 , 开展培养兴趣爱好的校外艺术学习等;满足孩子成长需求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 比如帮助孩子做好各学龄段的学习适应和衔接指导;解决孩子成长中问题的家庭支持 , 比如缓解孩子升学考试压力和焦虑的家庭心理疏导 , 与学校教师沟通解决孩子行为习惯养成问题 , 寻求社会支持对孩子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进行干预治疗;引领孩子精神成长的家庭教育艺术 , 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处捕捉教育机会 , 转知成智 , 促进孩子发展等 。
促进家庭教育环境建设
家庭环境是指家庭的生存空间 , 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家庭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文化因素和心理因素 。 在家庭环境中有教育意蕴、产生教育影响、具有教育意义的就是家庭教育环境 。 促进家庭教育环境建设 , 意味着在家庭建设上要突出教育的主题 , 突显教育的意识 , 在物质、心理和文化建设上体现教育的元素和教育的意义 。
促进家庭日常生活环境建设 。 主要涉及家庭人际环境和心理环境的建设 。 增进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及关怀的伦理教育活动 , 包括创设家庭成员交往沟通的氛围 , 开展增强家庭成员凝聚力的互助交往活动 , 增进家庭各类资源运用及管理的教育 , 做到家庭收支平衡 , 开展财商教育 , 合理消费 , 节约资源量入为出 , 都是家庭教育环境建设要考虑的内容 。
促进和谐亲子关系的建构 。 亲子关系既是自然的血缘(收养)关系 , 也是教育关系 , 从家庭教育环境建设视角分析亲子关系 , 也意味着一种自然关系向教育关系的转换 。 相互尊重是建立和谐亲子关系的重要前提;彼此信任是建立和谐亲子关系的重要条件;沟通交流是建立和谐亲子关系的重要途径;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是建立和谐亲子关系的纽带 。
促进优秀家风的传承与营造 。 家风指的是家庭或家族世代相传的风尚、生活作风 , 体现家族成员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审美格调和整体气质的家族文化风格 。 代代相传的家风 , 对家族的血脉传承、民族的发展都起到重要影响 。 家风既是家庭中的生活智慧和美德 , 也是家庭的文化品格、精神追求、人格特质 。 营造健康、道德、有文化品位的家风 , 是家庭教育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
促进协同育人机制建设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指国家为推动教育目的实现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建立由政府驱动、学校主导、社会支持、家庭参与、多元主体协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教育工作系统及工作原理 。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规定 ,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 这一规定既包括政府调动各职能部门资源为家庭提供支持 , 也包括动员协调全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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