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因不符合补贴条件 , 自愿放弃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 , 应向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在申请平台进行终止申请操作;不符合政策要求需退还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 , 按要求退回至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指定银行账号 。
3. 各区(园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 , 每季度对已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员上传资料审核是否有误、租房行为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进行抽查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 , 取消享受资格 , 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对虚假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 , 一经发现 , 区(园区)人社部门须立即通知申领人如数退回 , 不按规定退回的 , 应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 并向社会公布 ,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
4. 本办法由市人社、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房产、大数据管理和税务等部门及区(园区)人社部门根据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内容负责解释 。
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推荐阅读
- 南京应届生租房补贴政策2020 南京本科生租房补贴政策2022
- 南京本科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 南京本科生租房补贴是多少钱一年
- 南京新能源补贴政策 南京新能源补贴政策2022
- 南京本科租房补贴 南京本科生租房补贴是多少
- 南京本科生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在南京本科生如何申请住房补贴
- 南京本科毕业租房补贴多少钱 南京研究生毕业租房补贴多少钱
- 南京本科生租房补贴是多少 本科生在南京租房有补贴吗
- 南京新能源优惠政策 南京新能源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
- 2022南京新能源汽车补贴抽奖活动补贴总额每期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