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22( 二 )


(八)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经公示确认的合格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处理 。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确认的合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情况,依据优惠政策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
(二)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
(三)学校关于选拔考核的疫情防控要求,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学校选拔考核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
(四)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
(六)若教育部2022年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
五、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学生艺术团
咨询电话:021-62232607、62232934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注:信息来自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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