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办法 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吗


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办法 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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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办法 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吗】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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