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

文章插图
生育津贴有多少: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
生育津贴领取天数:128天(注意,产假至少158天,剩下的天数由单位补齐)
(一)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二)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 。
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
(三)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
(四)上年度无生育保险征缴记录的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其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发 。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已于3月20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
《条例》共26条 , 修订主要有以下亮点:
延长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厦门生育津贴怎么算?】这是《条例》修订过程中最大的亮点 。由原来按98天产假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修改为“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八天,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据初步测算,我省生育津贴一年将多发放给女职工4亿多元,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入更有保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