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成都发布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划定“底线”“红线”( 二 )


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实施入职查询
在用人方面,《标准》规定,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实施入职查询,不得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任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处于从业禁止期间的人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有精神病史的人员。培训机构的校长应当专职,不得兼任校外职务。此外,对于校长、专职教学、教研等人员也有学历方面的要求。
在培训内容方面,《标准》明确,未经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不得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成都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行政部门将分别组建市、县两级学科分类评判机制。对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分类不明确的,或培训业态、培训项目、培训行为存在争议的,举办者可报所在地县级评判工作组认定,对经评判后仍然存在争议的,举办者可提交市级评判工作组评判。
新京报采访人员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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