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方案》8问8答( 四 )


四是强化培训广告管控 。 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 , 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 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 。 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 , 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 , 建立问题台账 , 定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 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 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专项整治 , 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 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 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 。 严肃查处泄露家长或学生个人信息、骚扰电话招生等违规行为 。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 积极探索智慧监管 ,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 。 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用 , 将校外培训机构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 。
8.对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治理有那些举措?
答:一是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
二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 , 参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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