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核心笔记( 八 )


15、不论是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 , 还是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的工程 , 施工单位都要负责返修 。
1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
17、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
18、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安全使用的年限 。
19、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
20、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 , 不进行竣工验收 。
21、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22、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 ,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建设工程档案 。
24、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 , 发包人擅自使用后 , 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 , 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
2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 , 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26、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 , 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
27、建设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5 年 。
28、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 , 最长不超过 2 年 , 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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