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部和省政府共同发文加快技能安徽建设

日前 , 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出意见 , 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技能安徽建设 。 未来 , 教育部和安徽省将共建1~2所优质高职院校 。
5年后 , 大国工匠的数量居全国第一方阵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 , 通过部省共建 , 到2025年 , 安徽技能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 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 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职业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实现大体相当 , 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数量居全国第一方阵;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 , 技能人才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 , 对产业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 。
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院校享同等待遇
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通道 , 与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 建立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破格申报、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制度 。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 ,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 , 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分配方式 。
创建5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
【教育部|教育部和省政府共同发文加快技能安徽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 , 每县(市、区)原则上集中精力办好1所多功能、现代化的中职学校 , 到2025年全省中职学校数量调减到200所左右 。 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和“双优计划” , 到2022年底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 , 其中80%以上达到省颁B类以上办学标准 。 对达到省颁A类标准的中职学校 , 允许设置高职专业学院 。 2022年起 , 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全省同一平台、同一批次录取 ,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稳中有升 。 支持安徽创建5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一批优质专业 。
部省共建1~2所优质高职院校
巩固职业专科教育的主体地位 。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 , 增强优质高职资源示范辐射作用 。 支持安徽创建15个左右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和专业群;调整优化高职院校结构 , 规范和加强弹性学制管理 , 推进高职高质量扩招 。 支持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组建区域性、行业性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 在中职学校设置分校或分院 , 重点培养五年一贯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部省共建1~2所优质高职院校 。
增加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完善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机制 。 继续探索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3+2”、“五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对口职业本科高校“3+4”以及高职院校与职业本科高校“3+2”衔接培养模式 , 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 支持安徽增加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 一体化设计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培养体系 , 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衔接贯通 。 建设安徽省“学分银行” , 设立终身学习账号 , 接入“长三角地区开放教育学分银行” , 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工作机制和实现路径 。
普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我省将建立符合类型教育、跨界教育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 , 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 , 可提取60%用于劳动报酬 , 单列核增单位绩效工资 , 纳入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 追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 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承担X证书考核培训任务等项目的人员倾斜 。 对承担培训任务较重、年培训量超过学制教育在校生人数、培训收入稳定的公办职业院校,可以突破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平均水平2倍封顶限制 , 最高可上浮50% , 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 普通教师可按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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