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山东护航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采访人员 魏海政)今天 , 采访人员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山东省近日出台了《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 , 从高校职称评聘的制度设计自主权、标准制定自主权、组织实施自主权、重新确认自主权等4个方面 , 保障高校职称自主评聘 。
【职称|山东护航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春艳介绍 , 山东省2015年在全国率先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 极大调动了高校与教师的“两个积极性” 。 但随着改革的推进 , 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 比如有的高校评聘工作机制不完善 , 操作不规范等 。 山东一方面明确高校作为用人主体 , 自主开展职称评聘工作 , 落实用人自主权 , 另一方面规范自主评聘工作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确保高校人才自主评聘既充满活力 , 又规范有序 。
山东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 , 明确了高校职称评聘的底线标准 , 改进和完善了高校职称评聘标准 , 采取“多维”评价方法 , 明确评聘机构组成及职责 , 防范“暗箱操作” , 并针对“操作不规范”问题 , 建立职称评聘标准的制定程序和严格的自主评聘程序 , 加大监管力度 , 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 严肃查处评聘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中国教育报》2021年11月30日第1版
作者:采访人员 魏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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