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推荐阅读
- 道路救助金偿还分事故责任比例? 道路交通救助金是哪方偿还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 电单车责任如何认定 骑电动车责任划分
- 城市道路限速规定 城市限速怎么规定
- 上海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内容?
- 电瓶没电救援 电瓶没电道路救援
- 上海车主怎么在网上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 2022哈尔滨阿城区公路道路施工交通封闭路段+时间
- 斑马线骑自行车被撞如何定责 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被撞责任怎么划分
- 淮安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 2022淮安承德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