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汇总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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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51问)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汇总】1、我市的居民医保制度建设情况如何?
答:2007年底我市启动实施居民医保 ,  2009年将在汉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保范围,2013年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2016年以来 , 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2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 。2017年8月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 , 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
2、我市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职工医保制度范围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均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居民医保 。
3、我市居民医保的参保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答: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 。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本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
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
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含幼儿园)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 。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和在社保经办机构指导下经办有关业务工作 。
4、我市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答: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各级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 。地方政府补助由市、区各承担50%,其中,各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补助由各区承担 。
5、我市居民医保费的征收是怎样规定的?
答:居民医保个人缴纳的费用实行税务征收(包含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助) 。
6、我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是怎样的?
答:一是已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参保登记时开据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网点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 。
二是已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且与邮储银行办理了预存代扣协议的城乡居民 , 只需将当年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邮储银行存折(卡)中 , 由邮储银行代扣 。
三是已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 , 也可自行通过我市地税部门提供的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手机APP,邮储银行提供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
四是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并由就读学校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网点或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
五是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一代收居民医保费,并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网点或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
六是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定具体部门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邮储银行网点或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
7、我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各类居民按统一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后由医保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 。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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