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汶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汶上县2021年小学招生


2022汶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汶上县2021年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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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汶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汶上县2021年小学招生】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 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2〕2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法规文件,保持招生政策的相对稳定,做到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 。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计划管理”的原则 。小学实行划片审核入学;初中实行与小学对口直升入学 。
(二)坚持房产、户籍为主的原则 。实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先、户籍地为后的招生办法 。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行“阳光招生”,公开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平台、招生时间、招生结果、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严禁违规跨范围、跨学区招生,做到学生入学机会均等 。
三、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六年级学籍为准直升对口初中 。
(二)房产户籍条件 。适龄儿童首先按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房产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时,需提交无房产证明方可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且需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是独生子女的,可以考虑不在一个户口簿上) 。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均无房产时,按户籍地址入学 。
(三)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县域外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 。
(四)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凭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审核安排入学 。
四、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根据上级招生政策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际,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1),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各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附件3);乡镇学校招生由乡镇教体办负责,按其划定的区域招生,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生,跨乡镇招生的需由相关乡镇协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本县区域内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报县教体局审核后方准实施 。
五、招生办法和时间
(一)招生方式 。使用汶上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 。在平台内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入学 。平台于8月20日开放 。
(二)城区小学报名 。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在平台上填写信息,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材料,8月20日—8月24日完成上传,8月26日前完成审核 。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
(三)城区初中报名 。城区小学有学籍的毕业生,按照对口初中集体上传报名信息,不需要个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平台上填写信息;其它符合城区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个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符合条件的小学对口初中,在平台上填写信息,上传学籍号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材料,8月20日—8月24日前完成上传,8月26日前完成审核 。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
(四)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全部使用平台报名,与城区学校同步上传报名信息,同步审核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到校报名入学,于8月2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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