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 二 )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更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 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 *** 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 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 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 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立法目的】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 *** (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 *** 管理】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
县级以上人民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社会监督】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 【禁止仿冒】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条 【禁止限制竞争】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 【禁止权力经营】 *** 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
*** 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 【禁止商业贿赂】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九条 【禁止虚假广告】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 ***,对商品的质量、 *** 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 、设计、 *** 、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条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