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地址位于什么街道 东北林业大学地址

之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 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 生源定向 *** 就业、内地 *** 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教务处三级机构组成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监督和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提供决策咨询,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教务处作为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机构,负责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及其他相关招生工作 。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校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组织和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招生计划;
(三)制定和公布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组织开展本科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四)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
(五)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执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七)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八)完成本科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保持各省(区、市)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录取情况、考生对各***的认可度、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招生计划 。
第十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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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调档比例原因出现的超计划服从调剂考生录取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优先录取之一轮投档的考生,若之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集志愿的考生 。对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优先录取之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之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之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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