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 北京朝阳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三 )


(3)随往子女系父母离异的,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须提供申请人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 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10、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机构】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普天实业创新园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办理流程】
1、系统申报
(1)申请人个人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2)单位经办人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个人填报信息审核 , 审核无误后上传个税信息并保存,同时进行系统申报 。
(3)单位经办人登录“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预约系统网上预约系统”(http://203.86.55.48/Residence/a/login)进行预约办理 。
2、窗口受理
单位经办人完成系统申报后 , 持“预约单”到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
3、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书面材料 。
4、上报审批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收取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注意事项】
1、住房材料必须合理合法,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 且房屋用途需为住宅 。
2、个人所得税需由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申请单位缴纳,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及“应税收入截图”需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并注明单位经办人姓名及电话 。
3、社会保险需由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申请单位正常缴纳,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缴 。
4、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 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申请人材料申报日期距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在三个月以上 。
5、单位介绍信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分别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
6、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7、申请人为非中国籍或北京市集体户口、学校临时户口的,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
8、除外国公司北京代表处外,其他性质单位派遣员工,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
9、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10、户口本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的复印件 。
11、北京市居住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三、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名称变更
【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名称变更
【申请条件】
1、已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成功办理工作居住证开户的单位;
2、单位开户状态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显示为有效 。
【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的单位更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机构】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普天实业创新园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办理流程】
1、系统申报
单位经办人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申报 。
2、窗口受理
单位经办人完成系统申报后 , 到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
3、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书面材料 。
4、办理单位名称变更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收取材料,办理单位名称变更 。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 。
【注意事项】
1、单位介绍信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分别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
2、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3、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四、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信息变更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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