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材料 北京朝阳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五 )


6、单位介绍信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分别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
7、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8、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六、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个人居住地址变更
【申请条件】
1、单位:
已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成功办理工作居住证开户 。
2、个人:
持有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为“有效状态” 。
【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诚信声明》,申请人和单位法人(负责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4、变更居住地址信息的需提交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条件+材料 北京朝阳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 , 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住单位公房的 , 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5)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亲友双方签署的房屋借住声明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办理机构】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普天实业创新园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办理流程】
1、系统申报
(1)申请人个人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2)单位经办人登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个人填报信息审核,审核无误后保存 , 同时进行系统申报 。
2、窗口受理
单位经办人完成系统申报后,到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叫号受理 。
3、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书面材料 。
4、办理个人居住地址变更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收取材料,办理个人居住地址变更 。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
【注意事项】
1、住房材料必须合理合法,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 且房屋用途需为住宅 。
2、单位介绍信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分别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
3、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4、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5、户口本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的复印件 。
6、北京市居住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七、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个人随往人员变更
【申请条件】
1、单位:
已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成功办理工作居住证开户 。
2、个人:
持有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为“有效状态” 。
【办理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诚信声明》,申请人和单位法人(负责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4、随往人员材料
随往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离异的 , 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需出具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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